招标公告公示
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办公用品、日杂用品 采购供应单位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办公用品、日杂用品 采购供应单位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2/9 浏览量:1016 文章来源:作者原创 |
一、项目编号:XXAXZB-2022-003
二、采购名称:食堂食材、办公用品、日杂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萧县新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萧县龙城镇汽车站东站311国道东侧
中标(成交)结算系数:97%(优惠3个点)
四、主要标的信息
物资采购类
采购名称:食堂食材、办公用品、日杂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单位
采购内容:生鲜、粮油、干调、厨具、办公用品、日杂等日常消耗品
供货日期:1年(暂定2022年2月~2023年1月)
商场负责人:王猛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凤大道与行政大道交口西南、房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1895612802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华亿体育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凤大道与行政大道交口西南、房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18956128028